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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尼日利亚法律风险分析
2017-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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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曹旭升天津矿业大会2017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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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尼日利亚的基本制度

二、尼日利亚的矿业投资法律

三、投资尼日利亚法律风险提示


一、尼日利亚的基本制度

(一)尼日利亚的政治制度

(二)尼日利亚的立法制度

(三)尼日利亚的司法制度

(四)尼日利亚的行政制度

(五)尼日利亚的部族酋长制度

(六)尼日利亚的法律架构

..................


一、(一)尼日利亚的政治制度

尼日利亚实行联邦总统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立法权、司法权和行政权相互独立,相互制衡。

总统为最高行政长官,领导联邦执行委员会即内阁。现任总统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穆罕默杜·布哈里于2015年5月29日宣誓就职。国民议会分参、众两院,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

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

总统、国民议会均由直接选举产生,总统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议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

尼日利亚共有50多个正式注册的政党,其中人民民主党在尼政坛影响最大,全体进步大会党为执政党。


一、(二)尼日利亚的立法制度

尼日利亚最高立法权属于由参众两院组成的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享有最高立法权,可以出于和平、秩序和良好政府的目的创制任何法律。尼日利亚联邦由36个州和1个阿布贾(Abuja)首都区组成。联邦和州之间的权限划分采用联邦列举、各州保留的原则。凡是宪法规定联邦享有的权力,即为州享有的权力的排除。涉及全国利益的应由全国统一办理的事项,如外交、军事、公民权利的保护等方面的权限应由联邦独享,凡是宪法的列表中未授权联邦而又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限,如地方行政、警察等方面的权限,均归各州行使,各州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独立行使立法权。尼日利亚是联邦制国家,宪法的附表对联邦和各州的权力划分有详细的规定。该附表共有两部分,即“专属立法项目表”(The Exclusive Legislative List)和“共辖立法项目表”(The Concurrent Legislative List)。前者规定了尼日利亚专属于尼日利亚联邦的立法权;后者规定了属于联邦和各州共享的立法范围。当联邦

与州之间的权限发生冲突时,联邦优先于州行使其权力。


一、(三)尼日利亚的司法制度

尼日利亚司法系统由联邦最高法院、联邦上诉法院、联邦高等法院、州高等法院、州沙里阿上诉法院、州习惯法上诉法院和地方政府设立的地方法院组成。尼日利亚的最高司法权属于尼日利亚联邦最高法院,其管辖权及于尼日利亚政府及所有的人,但各州在一定范围内可以独立司法权。

联邦最高法院对涉及联邦与各州之间的争议享有广泛的管辖权,还对来自联邦上诉法院的案件有管辖权。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由联邦首席大法官、联邦法官、各州法院首席法官共同组成。联邦首席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联邦法官在司法服务委员会的建议下,由总统任命,并经参议院批准。联邦上诉法院法官的任命也要由联邦司法服务委员会推荐,并经参议院批准后由总统任命。

州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在司法服务委员会的建议下,由州总督任命,并经过州议会的批准。州沙里阿上诉法院和州习惯法上诉法院只在必要时设立。


一、(四)尼日利亚的行政制度

尼日利亚的行政权力划分为三级,即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

1996年10月重新划分行政区域,全国划分为1个联邦首都区、36个州以及774个地方政府。

联邦政府由总统和副总统、各部部长以及9个联邦委员会组成。副总统和各部部长由总统任命。

各州设立总督、副总督及州执行主体。州总督由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可连任一次。宪法规定每州设立4个行政主体,即州国民生活委员会、州酋长院、州选举委员会和州司法服务委员会。


一、(五)尼日利亚的部族酋长制度

尼日利亚酋长(土王)制源于部族制,酋长按其势力范围和影响分为一、二、三级,各级酋长都有若干宫廷成员,负责领地内的财政收入、宗教和民事纠纷及社会治安问题等。酋长的咨询和决策机构由酋长本人、宰相和几位重要的大臣组成,称作酋长会议。与宫廷官员制平行的有以世袭为基础的、经由上一级任命的地方行政官员体系。一、二、三级地方行政官员的职权分别相当于中国的区长、乡长和村长。

1995年12月29日,阿巴查政府成立了“尼日利亚全国传统领袖和思想领袖联合委员会( The Joint National Traditional Rulerand Leaders of Thought Committee)”,成员包括各州的30名大酋长和20名商人、慈善家、退役军人、公务员代表,职能仅限于向地方政府提供咨询和建议,并通过酋长下属的各级地方行政官传达政府的政策、法令,处理民事纠纷,向政府反应民情、灾情,以及动员民众从事公益劳动等。酋长制实际上已经成为尼地方政府行政体制的必要补充,起着联系政府和群众的纽带作用。酋长至今仍在人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也受到历届政府的尊重。


一、(六)尼日利亚的法律架构

尼日利亚曾是英国的殖民地,是以英国的普通法为基础的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或海洋法系)国家,主要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也就是以前怎么判,现在还是怎么判。组成陪审团根据公序良俗判别是非,即便没有明文规定,只要不符合陪审团判别是非的观念就是违法。是法官在地方习惯法的基础上,归纳总结而形成的一套适用于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

尼日利亚是非洲联盟成员、西非国家经济共同体成员、伊斯兰会议组织成员、石油输出国组织成员、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不结盟运动成员、77国集团成员等国际组织的缔约国,因此相关的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也是尼日利亚的法律组成部分。


衡平法


二、尼日利亚的矿业投资法律

(一)尼日利亚宪法

(二)中国与尼日利亚之间的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三)尼日利亚的矿业法律

(四)尼日利亚的土地法律

(五)尼日利亚的环境保护法律

(六)尼日利亚的公司法律

(七)尼日利亚的海关和进出口法律

(八)尼日利亚的外汇管制和汇率

(九)尼日利亚的税收法律

(十)尼日利亚的劳工法律

(十一)尼日利亚的投资法律

(十二)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

..................


二、(一)尼日利亚宪法

尼日利亚自1960年10月1日脱离英国殖民宣布独立以来,先后制定过5部宪法,即1960、1963、1979、1989和1999年宪法(1989年宪法从未颁布)。现行宪法是以1979年宪法为基础修订而成,于1999年5月5日颁布,同年5月29日奥巴桑乔总统执政之日起正式实施。

主要内容包括:尼日利亚是不可分割的主权国家;实行联邦制;实行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总统为最高行政长官,领导内阁;国民议会分参、众两院,是国家最高立法机构;最高法院为最高司法机构;总统、国民议会均由直接选举产生,议员任期四年,可连选连任,总统任期四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二)中国与尼日利亚之间的双边条约和多边条约

2001年8月,中尼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相互促进和保护投资协定》

2002年4月,中尼在阿布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

2000年2月中尼在北京签署《关于建立中国投资开发贸易促进中心和尼日利亚贸易办事处的议定书》

2001年8月27日中尼在北京签署《石油工业合作框架协议》。

2014年5月7日,中尼在阿布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与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双向投资促进合作谅解备忘录》。

此外,中尼作为多个国际组织的缔约国还共同签署了多份多边条约。


二、(三)尼日利亚的矿业法律

2007年尼日利亚矿物和开采法案(165条)

1,尼日利亚的所有矿产资源归政府所有。由政府让度给权利人。

2,任何人不得私自勘探,开采矿产,亦不得为开矿改变或截留水体。

3,不授:军事;油管区50米内;城市、村庄、市场、葬地、公墓、祭祀或宗教、考古;铁路、政府、公共建筑、水库、大坝、公共道路50米内;博物馆、纪念碑、国家公园及已经授予矿权的。

5,矿权地籍办公室负责矿产权的管理及产权登记。可以发起或参与诉讼,接受、占有及处置动产及不动产,是管理矿产权的唯一机构。受理矿产权申请,批准、签发、中断及在部长的书面同意下:撤销矿产权;接收和处置关于转让,更新、调整、让渡矿产权及矿产权扩展。

7,矿权地籍办公室提供:勘探许可证注册、探测许可证注册、采矿租约注册、小型采矿租约注册、水使用许可证注册、采矿许可注册。

16,部长在部里成立一个“矿产监查部门”和“矿产环保部门”,负责监控、调查和检查。

19,各州成立“矿产资源及环境管理委员会”。由部里矿产环保部门派出的代表担任委员会主席;部里派驻代表;该州的矿产官员;农业部或林业部的代表;该州测绘局长的代表;当地政府代表;州环保部门代表;联邦环保部的代表组成委员会。委员会的职能是:提出各种建议。

28,矿产公司免税期自开始运营日计算共3年。到期部长可再延长两年。57,勘探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更新一次(根据本法和其实施细则的要求)。62,探测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可延长两次,每次两年,面积不得超过200平方公里。66,采矿租约的有效期是25年,若符合要求,则租约每24年均可延期。67,采矿租约持有者还可获得不超过50平方公里的土地用于开采作业。


二、(四)尼日利亚的土地法律

尼日利亚1990年《土地法使用法》规定,全国土地属于人民,尼日利亚联邦、州和地方三级民选政府代行管理权。

联邦政府负责首都区及划拨给联邦政府机构的其他土地,州政府负责各州的城镇区域的土地,而所有农业用地则由774个地方政府负责管理。

政府划拨土地给开发商进行保障性住宅建设或者商业配套。其中:政府所有土地,给开发商一定年限的经营权;私人所有土地,产权99年,主要指开发商从政府手中购买土地或者到私人手中购买土地;集体所有土地,产权99年,主要指政府行政部门建设用地。

私人投资者可以从政府手中获取土地,也可以在土地市场上向其他土地所有者以转让的形式购买,例如通过中介公司、政府出让土地信息部门、或者直接从私有土地主手中购得;私人投资者之间可以自由的转让土地,然后缴纳相关的税费,到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变更手续即可,但是建筑指标必须按规划部门要求;私人投资出让土地一般都有政府规划用途、使用年限,不同地段和不同用途土地价格均不同,但使用期限最长99年,到期后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继续使用。

土地分为农业、工业、住宅、商业、混合用地、城市保留用地、基础设施用地等不同类型。不同类型用途土地转换非常困难,手续极其繁琐,且多数存在违规操作。

根据尼日利亚《土地法》规定,外资企业可以取得最长不超过99年的土地使用权,外资企业也可以通过租赁使用土地。


二、(五)尼日利亚的环境保护法律

尼日利亚联邦政府负责环境保护的主要部门是尼日利亚联邦环境部,下设土壤保持、污染控制、森林保护、气候变化和环境影响评估等职能司局,以及国家保护区管理局、尼日利亚森林研究所和国家石油泄漏勘查和处理局等半官方机构。该部负责管理和执行尼日利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统筹、协调、指导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各州政府环保部门的环保工作。

主要环保法律法规为:《尼日利亚联邦共和国宪法(1999年)》、《联邦环境保护署法案(1988年)》(简称《FEPA法案》、《环境影响评估法案(1992 年)》(简称《EIA法案》)、《有害废物法案(1998年)》、尼日利亚石油资源局2002年颁布的《尼日利亚石油工业环境指南和标准》。此外,尼日利亚各州也有权制定本州的环保法规,比如:巴耶尔萨州的《环境保护法》和三角洲州的《环境保护规范与标准》

严禁向尼日利亚的天空、土地、水体或海岸排放有害物质。违法个人将被处以不超过10万奈拉的罚金或不超过10年的监禁,或者两者并罚。公司将被处以不超过50万奈拉的罚金(如行为继续另处每天1千奈拉罚金);公司有关负责人也将受到相应处罚。此外,还要清除有害物质、清洁和恢复环境的费用并赔偿。购买、销售、进口、运输、储藏有害废物者将处以终身监禁。


二、(六)尼日利亚的公司法律

根据1990年的《公司及相关事务法令》,尼日利亚法人事务委员会(CAC)负责管理全国的企业注册事务。外国投资者首先须向尼日利亚法人事务委员会(CAC)申请注册,取得法人登记证书。公司组织形式主要有:私营及公共有限责任公司、无限责任公司、合伙经营、独资经营、代表处等。外国投资者最广泛采用的形式是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共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区别为前者要求股东人数在2-50人之间,不允许发行股票和债券,后者要求股东人数2人以上无上限,可以发行股票及债券。

注册私营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奈拉合7.8万美元,需提交以下文件:1.投资者及各自持股比例;2.公司名称、注册资金及主要经营范围;3.所有投资者合资经营协议(由外资100%投入的公司不需要);4.公司章程(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住所、经营范围、持股者的持股比例)及备忘录;5.公司董事简历;6.交纳印花税、表格费等相关费用。

投资者可向NIPC的一站式服务中心申请由其代办CAC注册及其他手续。在取得CAC颁发的法人证书后,投资者可以办理新注册公司的完税证明、签订经营场地租赁协议,并在资金到位后,持银行出具的相关证明,向尼投资促进委员会申请开业许可。

同时,外国投资者也可到尼投资促进委员会一并申请外籍员工的居留配额。该项工作由尼内务部负责,内务部移民局在NIPC设有办公室,NIPC可协助投资者一并办理。另外,如果投资行业属于尼政策鼓励的先锋行业(参见政策法规栏下有关投资政策的文章),投资者还可向NIPC申请相关优惠政策。


二、(六)尼日利亚的公司法律(附)



二、(七)尼日利亚的海关和进出口法律

相关法律:《海关和税收管理法案》、《尼日利亚进口许可证程序协定》、《尼日利亚进口指导原则》、《尼日利亚海关货物管理法》

【进口禁令】2004年1月尼日利亚联邦政府单方面宣布对41种产品实施进口禁令,2005年和2006年尼日利亚财政部签发了禁止进口商品修订清单,对原来的禁止进口商品清单做了进一步调整。禁令清单涵盖了中国对尼出口量较大的部分商品,如纺织品、鞋类、箱包等。2010年底,尼政府再次修订禁令清单,取消了对牙签、木薯,以及部分家具和纺织品的禁止进口措施,同时放宽二手机动车准许进口的车龄,由10年延长至15年。

【进口许可】尼日利亚对包括石油产品和发电机组在内的部分产品的进口实施特别许可证管理制度。进口许可证申请须在货物到港前3个月提出。许可数量由尼日利亚政府根据进口国家、进口商品、进口商做个案处理。

【出口限制】尼日利亚禁止出口以下产品:玉米、原木及木板(柚木)、动物生皮、废金属、未加工的乳胶与橡胶凝块、文物与古董、珍稀野生动物及制品。




二、(八)尼日利亚的外汇管制和汇率

尼日利亚是外汇管制国家,目前,尼日利亚的外汇交易主要根据1995外汇监管和相关条例第17号法令和随时出台的尼日利亚中央银行货币政策通告进行管理。
1,尼日利亚本国货币奈拉被禁止输入和输出,但居民返回本国时可持不超过1000奈拉用于本国结算。

2,5000美元及其以上外汇输入需申报:5000美元及其以上的等值外汇须填写TM表申报,仅为统计。3,个人旅行补助:所有尼日利亚居民可在外汇市场为个人旅行补助购买外汇。
4,商务旅行补助:已注册的公司可购买商务旅行补助外汇。
5,个人家庭汇款:外国居民可允许100%的汇回税后所得,但需向银行出示收入证明和纳税证明。

6,特许权使用费、技术服务费和管理费:特许权使用或技术服务协定所获报酬的汇款限制在净销售额的1-5%,管理服务报酬汇款限制在公司税前利润的2-5%,管理服务报酬在经营开始的3-5年内无预期利润时其汇款可限定在净销售额的1-2%。咨询报酬汇款可达到项目费用的20%,咨询项目须是技术含量较高本土公司无能力达到。

7,酬金、收费及在尼提供服务的其他以外汇支付的服务收费由支付方自行决定。

8,撤销外国担保人货币存款作为奈拉贷款的担保物:禁止外国人为奈拉贷款提供担保。

9,外国访问者旅馆账单的支付:注册的旅馆接受外国访问者以外汇支付旅馆账单,但并非强制性的。

10,货币交易中的反洗钱规定:输入外汇金额超过10000美元现金并存入授权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住所账户的个人只能从该账户提取现金。

尼日利亚奈拉已从2015年1月的1美元=160奈拉到2017年9月20日的1美元=358奈拉,1人民币= 54奈拉


二、(九)尼日利亚的税收规定

尼日利亚有较完整的税法和系统的税收征管体系。与三级政府体制对应,尼日利亚的税收管理部门也是实行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三级管理。联邦政府征收的税赋有8种,州政府征收的税赋有11种,地方政府征收的税赋有20种。

联邦税由尼联邦国内税收局负责征收,主要包括公司所得税、石油利润税、增值税、教育税、公司资本收益税、公司印花税、公司扣缴税、信息技术发展费等税种。此外,联邦首都区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税、资本收益税、印花税,尼外交部职员、警察人员、武装人员的个人所得税,以及非尼日利亚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也由尼联邦国内税收局征收。

州内税由各州的州内税收委员会负责征收,主要包括州内居民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扣缴税、资本收益税、赌博和彩票税,以及商用场所注册费、州首府道路注册费等。

地方税由地方政府税收委员会负责征收,主要是与地方政府行政管理有关的税费,比如酒税、出生和婚姻注册费、公共广告费、州首府以外的道路注册费、动物牌照费、电视许可费等。

中尼政府签署的《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协定》自2010年1月1日执行。

根据该协定,中国对外投资企业在尼设立公司的,该子公司在中国取得的收入缴纳中国税收后,再缴纳尼税收时可将该部分应税收益抵免;中国对外投资企业未在尼设立公司,则它在尼获得的收益缴纳尼税收后,可在中国税收中将该部分税额予以抵免。


二、(十)尼日利亚的劳工法律

根据1978年修订的《劳工法》和2010年《最低工资法案(修正案)》,尼日利亚法定最低工资为18000奈拉/月。尼建筑行业法定最低工资为41000奈拉/月。法定工作时间每日不超过8小时,一周不超过40小时。连续工作6小时以上应允许雇员至少休息1小时。加班需支付加班费。

尼日利亚对外籍劳务实行配额制管理,即对在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外籍劳务人员发放工作许可证。对于投资类企业,根据投资额多少,政府分配一定的外籍劳务人员名额。尼移民法规定: “凡有不良记录、从事损害尼日利亚利益或从事有损本国人商业活动者均不得在尼日利亚工作”,“外资和外商的正当经营活动不受限制”。在尼日利亚雇用外国人必须向内政部提出申请,获取相应的配额后方可办理工作签证和绿卡。

外国人在尼不能从事政府、医生及律师工作,其他工作岗位没有限制。尼对专业领域外籍人才需求量较大。尼日利亚没有劳动力市场需求测试,但要求申请工作配额者必须有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岗位的工作经验。


二、(十一)尼日利亚的投资规定

根据尼日利亚投资促进委员会法案相关条款,尼对外资进入实行统一的优惠政策,双重标准。

1、赋予部分产业/产品先锋地位,可5年免税,落后地区7年免税。

2、从事研发的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研发费用的12%免于征税;原材料14%免于征税;长研费免税。

3、补贴:制造业年获不超利润的75%;其他企业不超66%。农业可获100%,农业机械或设备增加10%。

4、公司内部培训:内部建立培训设施的企业可享受2%的税收减免,期限为5年。5、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如投资修建由政府负责的基础设施,上述投资的20%免于征税。

6、劳动力密集型企业:可获得税收减免。雇用千人、2百人、百人分别享受6%、7%、15%的税收优惠。

7、本地增加值:对从事本地生产的企业,可以享受10%的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8、再投资补贴:如果制造业将资本用于扩大再生产,企业可以获得再投资补贴。9、本地原材料的使用:达到本地最低水平的可享受20%的税收优惠,期限为5年。农业为70%。10、出口企业优惠:保税区内的制造业再出口免税;企业进口原材料再出口60%退税。

地区鼓励政策:投资于经济落后地区的企业可享受7年免税的优惠及资本折旧补贴。

特殊经济区域的规定:自贸园区/出口加工区,免除所有联邦、州、地方政府的税收、关税、费用; 所有审批、许可提供一站式服务;原材料进口免关税、国内税;园区企业可由外资100%控股。石油天然气自贸园区免个人所得税;100%的资本和利润可自由汇出;免进口货物的装船前检验。


二、(十二)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

尼日利亚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包括《商标法》、《专利和设计法》、《版权法》、《国家工业技术产权办公室法》。尼日利亚工业、贸易和投资部负责专利、商标等事务的管理,科技部下属的国家工业技术转让促进办公室负责工业技术事务的管理,司法部下属的版权委员会负责版权相关事务的管理。

商标所有权人对产品已注册商标的独占权。商标注册后保护期为7年,可以不断延期,每延期一次有效期延长14年。

专利所有权人享有制造、进口、销售和使用专利产品的独占权。专利保护期20 年、工业设计5年可延期2次,每次5年。

未经版权所有者允许,一切仿造、进出口、再生产、展览、表演或销售版权所有人的著作行为都属非法。文字、音乐、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为作者死亡或第一次出版次年起70年,电影和照片、录音、广播的版权保护期为第一次发行、录制、播放次年起50年。

法律规定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受法律制裁,视情节侵权人可被判处罚款直至最多7年监禁。


三、投资尼日利亚的法律风险控制

(一)项目本身的风险

(二)项目所在地的治安风险

(三)政治风险

(四)博科圣地组织和部族冲突

(五)股权结构风险

(六)原住民和酋长

(七)文字和翻译

(八)环保

(九)相邻关系

(十)劳工和劳务输出

(十一)税收与补贴

(十二)腐败

(十三)知识产权保护

(十四)投融资

(十五)成功的风险

..................


三、(一)项目本身的风险

矿种的选择风险

价格波动?供需?应用前景?开采禁止和限制?

成矿带的选定风险

空白区与成熟区=高成本与低成本=新纠纷与旧纠纷

采、选难易的风险

易出效率降成本,难靠技术有保护,研发=税收减免和补贴

矿山建设是否需要配套的风险

冶炼厂?公路?铁路?码头?审批与许可?

好,好到能否融资的风险

从形容词到量词的升华,好的期限与矿权的期限与成败的转化


三、(二)项目所在地的治安风险

投资之前发现项目所在地存在治安风险

远离

投资之后项目所在地治安风险增加

与原住民和部落酋长搞好关系

找我国使领馆帮助

寻求当地政府支持

制定预案加强自我保护

投资之后治安风险难以把控

停止投资

将项目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能控制局面者

及时撤退。生命最重,其他是浮云。


三、(三)政治风险

大选、政党交替、官员调整

不参与、不站队、靠实力=放心、尊重、重视

征用和征收

俄、美、朝鲜,只能期盼国力强盛

战争与内乱

不可控,撤离,保命

法律修改和政策调整

蒙古征税,禁止或限制开采矿种,禁止或限制进出口,与约定在先

汇兑限制

对冲,易货,寻求特别许可


三、(四)博科圣地组织和部族冲突

远离危险

远离是非之地

远离北方

远离部族冲突

祈愿和平

祈愿部族和解


三、(五)股权结构风险

独资=孤独

成功了没有分享,失败了没有分担

一股独大=压力山大

权利与责任对应,有多大权就有多大责任

平分天下=较劲

世界本无平均,平均引来僵局

自然人持股=自寻烦恼

签字容易还是盖章容易?意见不合怎么办?频繁转让怎么办?

三到五名法人股东=运筹帷幄

能盖章解决的事不要签字,矛盾化解在股东内部


三、(六)原住民和酋长

善待原住民

避免因小失大,缅甸被叫停案

搞好与部落领袖或酋长的关系

没有头人搞不定的事,同时也没有头人搞不出来的事

千万别因违背风俗让你扫地出门

民族禁忌不要碰

千万不要试图改变当地的规矩

学会适应的成本远低于改变的代价

千万要了解当地的公序良俗

将来的陪审团裁判纠纷用的就是公序良俗


三、(七)文字和翻译

文字选定的风险

约定清楚以哪种文字为准,避免两种文字内容不同。

翻译风险

不懂装懂,瞒天过海,专业,准确,可靠,制约。矿权登记案。

文字生涩繁杂风险

易出现理解分歧,简洁、通俗、易懂

合同文本和函件往来混杂风险

约定往来程序,避免混乱

口语与书面风险

养成口语之后书面确认的工作习惯


三、(八)环保

各国环保要求提高是常态

不重视环保没有未来

自我约束最保险

自己把控风险

争做环保标杆

无形利益

怀揣环保良心

人有善念天必佑之,并且没有后患

遵守当地环保法律是底限

成也环保败也环保


三、(九)相邻关系

相邻矿权

界限,缓冲区

用地

权利瑕疵,审批,地上物保护

用水

卫生安全,用量限制,上下游责任

用路

公私?路权?维护?

用其他

缺一不可怎么办?不让用怎么办?


三、(十)劳工和劳务输出

当地劳动保护

了解

工会关系

融洽

罢工

勿违法

劳务输出

手续全

工作居留

勿犯低级错误


三、(十一)税收和补贴

了解税收政策

避免处罚

了解税收优惠

减免税

了解补贴政策

享受补贴或抵偿费用

合同约定清楚

有理有据,不伤和气

有权与不用

掌握主动


三、(十二)腐败

不要做腐败的输出者

要钱更要自由

不要做腐败的陪葬者

钱有了自由没了

保持好距离

不卑不亢

做好自己

才能得到尊重

与上层和议员保持互动

正气是通用的


三、(十三)知识产权保护

知识产权是生产力

保护好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本身有价值

税收优惠、人才、补贴

获得官方认可

许可、申请、登记

获得利益

转让、合作

研发、申请、保护

良性循环


三、(十四)投融资

担保与保障

在国内完成

争议解决

国际仲裁

法律适用

中国法律

资金回笼

实物?汇兑?国内?

再投资

保障?退出机制?


三、(十五)成功的风险

退出机制

上市?国际合作?国企合作?

再投资

易货贸易?其他行业?并购?

出头鸟

与驻华机构关系,与当地政府关系,所在国关系,与同行业关系

扩大格局

抱团,共享,共赢,行业协会?商会?

找好退路

进退自如


附一:京师所简介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设立于1994年,是一家具有22年历史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是传统与新型管理模式相结合的中国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京师总部位于北京东四环红领桥西南侧,京师律师大厦五万余平方米,是当今世界面积最大的独体律师办公大厦。

• 京师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的精英律师,大多数在国内外著名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授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本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著名院校、研究机构、部委的专家和学者及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京师的发展助力。

• 京师正朝着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电商化方向不断发展,并以一流的律师团队、专业的行政服务、坚韧的党建精神为依托,竭力打造一个更具影响力与号召力的律师生态圈。

• 截至2017年9月20日,京师总部1500人,其中执业律师684人,国内分所53家,联盟所148家,海外办公室82家,共计237家。


附二、京师矿产资源部简介

•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下称部门)由资深矿业律师曹旭升组建,部门由主要律师、合作律师、联盟律师共同构成。为整合资源,部门已与京师环境与能源法律事务部共同发起设立京师环境与资源法律服务联盟,将京师总部、京师分所、京师联盟所从事矿业、环境、能源类法律业务的律师有效的整合在了一起。联盟中资深律师组成讲师团,为律师同行和当事人现场说法。联盟将环境与资源领域的专家学者聘为顾问,成立顾问团,为疑难案件的研讨和论证储备资源。部门作为专业化部门,只代理矿产资源类法律业务,竭力为每一位矿业当事人提供增值和延伸服务,力争实现每一位矿业当事人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附三、曹旭升简介

• 曹旭升,内蒙通辽人,18岁考技校,22岁任路桥技术员,23岁瘫痪,27岁病退自学法律到法院做书记员,29岁考取律师资格,30岁做律师并师从名律,参与各类案件的代理活动,34岁本科毕业到北京并在政法大学读研究生课程,到京后通过免费咨询接触了上万件案例,代理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夯实了业务基础,40岁到清华学矿业并接触国学同时舍弃其他业务只做建筑工程和矿产资源,善用国学理论化解纠纷,45岁到京师只接矿产资源业务,潜心培养年轻律师进入矿产资源法律服务领域。虽未读高中,但喜舞文弄墨;虽非科班,但常办疑难案件。2年路桥设计与施工工作经历,3年与病魔生死抗争经历,2年法院工作经历,17年律师工作经历,现为北京律协环资委副秘书长、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


附四、部分矿业案例

• 内蒙一露天煤矿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案,该案的律师法律意见最终被收购者采纳。

• 蒙古国一露天煤矿股东诈骗案,该案最终通过民事调解方式得以化解。
• 内蒙一石墨矿股权转让居间服务案,该案促成交易后,收购者当年收回成本。
• 山西一铝土矿股权纠纷案,该案受到当地政府和新闻媒体的广泛关注并得以化解。

• 内蒙一铅锌矿专项法律咨询服务案,该案咨询意见出具后,避免了集团诉讼的发生。
• 内蒙一铜多金属矿环境污染案,该案通过非讼化解了政府、公司和村民之间的纠纷。
• 吉林一方解石矿股权转让专项法律服务案,该案促成交易并被一更具实力高价收购。
• 尼日利亚一金矿居间服务案,通过该案摸清了国家专项基金的流程和国外找矿的风险。

• 河北一铁矿矿难案,该案以非诉方式化解了矿权争议、越界开采、资源整合等纠纷。

• 马达加斯加一金矿人才引荐案,通过律师该矿找到了理想的职业经理人和矿业专家。
• 湖北一金矿隐名股东纠纷案,该案通过非诉方式让隐名股权退出并实现了股东权利。
• 河北一银多金属矿技术难关突破案,通过律师引荐选矿专家使该矿选矿技术得以突破。

• 内蒙一铅锌矿专项咨询服务案,该矿通过税务筹划享受税收优惠,从而少交亿元税款。

• 内蒙一技改矿承包纠纷案,通过诉讼确认合同无效,从而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河北一银锰矿老总合同诈骗案,通过一系列民事、行政诉讼,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 吉林一矿建企业并购前尽职调查案,通过详尽调查,理清了错综复杂的关系。
• 河南一矿建企业债权催收案,通过律师的努力,各个建设项目的应收账款得以确认。
• 湖南一采矿权价款返还案,律师在二审中介入,通过律师的努力,案件被发回重审。
• 陕西一矿山股权争议案,律师的法律意见被矿业公司采纳。
• 四川一铁矿信托融资案,律师的法律意见被投资人采纳,相应风险得以把控。
• 北京一矿山设备公司设备款催收案,律师通过非诉和诉讼相结合的方式使得资金回笼。

• 河北一矿业转型尾矿利用项目非诉案,通过律师的努力,项目已经进入实操阶段。
• 河北一多金属矿资源整合案,律师提出的方案得以采纳,现整合已近尾声。
• 山东一煤矿安全事故案,通过律师加媒体的介入,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结束语

法律风险与商业机会并存

律师是法律风险的克星

您带上钱和矿业专家

我带上法律和经验

我们去尼日利亚

创造奇迹


曹旭升律师13911774811

微信caolaw

caolaw@126.com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京师矿产资源法律事务部主任

北京律协环境与资源专委会副秘书长


来源: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曹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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